****消防维保和消防检测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为保证我院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院区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提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现决定采购院区消防维保和消防检测机构,并就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消防维保和消防检测服务机构采购
二、采购方式及需求
采购方式:****民政局官方网站)
采购需求:市福利院内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维保;消防实施设备年度检测。
三、服务维保设备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防排烟系统;7、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应急广播系统;9、消防专用电话;10、防火分隔设施;11、消防电梯;12、灭火器;13、防火门。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五、采购预算、类别及支付方式
采购预算:人民币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项目类别:服务类
支付方式:服务期满并设施设备检测合格,采购方按合同金额全额结款。
六、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管理部令第 7 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现行有效,**统一标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检测等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服务技术能力。
五、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服务承诺书。
5、材料递交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提供上述材料
6、材料递交地点:**市**区田家街道三十里****福利中心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开启时间为公告之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田家街道三十里****福利中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递交材料的服务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书面纸质质疑函。
采购机构:****
机构地址:**市**区田家街道三十里****福利中心
联系人:廖 静 联系电话:159****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