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环辐审〔2026〕5号 关于**茶庵岭~砂子岭π入花石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37514/2026-1491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环境局
名 称: 咸环辐审〔2026〕5号 关于**茶庵岭~砂子岭π入花石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茶庵岭~砂子岭π入花石变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市境内,项目总投资为5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2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11%。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茶庵岭~砂子岭110千伏线路改造后π入110千伏花石变,其中**架空线路约2×3.1km;改造线路约23.54km。
你单位委托****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根据技术评审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该项目编制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评价内容全面,方法正确,结论可信。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该项目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直接影响。
(三)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四)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处理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不得随意排放。
(五)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不得压占生态保护红线;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你公司应科学组织、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过程,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纠纷,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分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