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四村15幢303室公开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6年5月12日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大学****公司院长办公会议(2026年4月3日)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06-18 |
挂牌终止日期:2026-06-25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首次正式披露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
| 转让方名称 |
****学院****研究院**分院 |
|||
| 标的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 **四村15幢303室,所有权人:****学院****研究院**分院,建筑面积54.66㎡。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信华明房地产****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信华明评报字[2026]第2070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20日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9.77万元 |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标的资产产权****学院****研究院**分院,目前处于清算阶段,本次转让由****大学****公司****学院****研究院**分院清算工作组共同委托。受让方应充分知晓标的当前清算相关状况,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作认可产权变更过程中潜在风险,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联系转让方负责人:王锋,电话:138****9093。 二、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三、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五、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七、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八、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9.77万(含税)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基本情况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6楼605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
|||
|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保证金金额:20万元。 二、交纳期限:资格审核完成后3****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
|||
| 备查文件 |
1、****大学****公司营业执照 2、****大学****公司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3、关于对**分院房产评估及公开处置工作的批复 4、****学院****研究院**分院清算报告 5、《****大学****公司拟处置资产事宜所涉及的位于**市**四村15幢303室住宅用房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信华明评报字[2026]第2070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书 8、拟与受让方网签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银行****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银行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详见届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 联系人 |
李经理、方经理 |
|||
| 联系电话 |
0512-****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