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拟对拥有的**清******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现面向社会投资者发布招商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本金 | 利息 | 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人/物 |
| 1 | **清******公司 | 59,000,000.00 | 37,073,647.00 | 0.00 | 96,073,647.00 | 马希明、马琳燕、马秀秀、海晓明、马世英、潭玉兰 | 抵押人:**清******公司 抵押物1:位于**市枹罕镇聂家村总面积19479.42㎡的房产; 抵押物2:位于**市枹罕镇总面积5350.19㎡的房产; 抵押物3:位于**市枹罕镇聂家村总面积 26625.8 ㎡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物4:位于**市枹镇聂家村总面积23577㎡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物5:专业制冷设备共计55台套 |
| 2 | 临****商贸****公司 | 8,973,191.00 | 4,974,725.36 | 44,112.00 | 13,992,028.36 | 张福强(已过世,由其财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吴帝弟、张远军、张袖红 | 抵押人:临****商贸****公司 抵押物:位于********园区****商贸城5栋2****商铺,建筑面积为4699.01㎡。 |
| 合计 | 67,973,191.00 | 42,048,372.36 | 44,112.00 | 110,065,675.36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5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执行时效届满的风险。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欢迎广大意向投资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司进行洽谈:
联系人:王女士、赵女士、邓先生;
联系电话:0931-****812/0931-****075/09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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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