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6-15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范围:北宋镇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宋镇北宋村、簸箕刘村、菜于村、褚官村、侯王村、鉴刘村、任田村、翟家村。
地块范围:**城街道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街道北朱村。
地块范围:**街道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前张窝村、西坡庄村。
地块范围:明集乡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集乡郑家村、孟家村。
地块范围:盐窝镇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盐窝镇前左村、大苟王庄村、张冯村。
地块范围:陈庄镇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陈庄镇北坝村、陈中村、韩北村、韩南一村、韩中二村、韩中一村、治河二村、治河一西村。
地块范围:汀罗镇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汀罗镇北王家村、牛家村、汀**五村、杨庙村、裕后村、张家嘴村、中和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石油天然气行业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先用地后办理报批手续。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用地手续报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街道)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电话:0546-****074;联系地址:**县大桥路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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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