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兴隆台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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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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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收悉,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台区**地区振北小区01号,建设一座集预防、医疗、康复、****医院,建成后占地面积2048.06m2,建筑面积5017.91m2。医院建设80张床位,最大门诊量200人次/d,职工91人,项目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涉及辐射的CT室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 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 报告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生态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应进行封闭设置,定期喷洒除臭剂,煎药废气经自带冷凝系统冷凝后与艾灸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51459 2024)表3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门诊废水及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未列入行业标准的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限值要求。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应放置在专用医疗废物密封容器内与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未沾染药物污染的外包装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综合利用;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置;中药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侧应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 报告表 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四、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前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完成排污登记前不得投入运行。

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七、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1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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