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控制中心****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6-06-12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6〕177号 | ||
| **水利 | ||||
****控制中心(****学院):
《****控制中心(****学院)关于申请审批的请示》****中心办发〔2026〕157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控制中心****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园区赵家铺村,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筑面积35493.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898.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95.29平方米,主要****实验室1栋,****中心3栋,配套建设免疫规划疫苗冷库、特种车辆库、****储备库、污水处理站、安全保卫设施以及室外三网、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7.13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93.24万立方米,借方0.38万立方米为外购种植土,余方50.0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基地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总投资61403.8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086.55万元。本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37个月,属补报方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6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13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6%。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28.3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9.9820万元。
三、下一步建设单位应积极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尽快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向省水利厅报备通过的验收材料,接受验收核查,形成闭环管理。
四、本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兰****水务局依法责令整改。建设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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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