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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公示与评价
| 项目名称 | **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第二次) |
| 招标人 | **** |
| 中标人 | **** |
| 合同金额 | ****0696.08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履约期限 |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李家明 |
| 支付条件 | 按公政发[2025]6号文执行:施工期间工程进度款按季度完成实际工程量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或者实际完成工程总量85%,县审计局对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8.5%,质保期满后(若工程无质量缺陷和问题),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100%,****中心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