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控制中心****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6-06-12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6〕178号 | ||
| **水利 | ||||
****控制中心(****学院):
《****控制中心(****学院)关于申请审批的请示》****中心办发〔2026〕158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控制中心****中心项目二期工程位于******园区赵家铺村,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985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435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中心1栋、****中心1栋、医废暂存站1栋、道路、场地硬化、绿化、供电线路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4.82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14.12万立方米,借方0.48万立方米为外购种植土,无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总投资37957.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672.58万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45个月,属补报方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7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82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23%。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0.5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7525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及时做好迹地恢复。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监测资料。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投产使用前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向省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兰****水务局依法责令整改。建设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六、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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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