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用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契机加强**文物保护宣传,计划在第四次**文物普查期间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推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有关经验的单位根据需求执行。
一、项目概况
(一)宣传时间
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结束前(视情况可适当**)
(二)宣传需求
1.历史文脉挖掘:围绕**文物**,挖掘历史内涵、文化价值、传承意义,推介**文物**、保护成果、活化利用案例;
2.四普成果宣传:聚焦**新发现文物、重要遗址、特色建筑,发布普查动态、政策解读,讲述普查故事,展示普查价值;
3.文物普法与科普: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4.做好所有宣传的统筹宣发及汇总工作。
(三)项目预算
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机构及负责人未列入国家各类黑名单。
4.市级以上媒体。
5.近3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文物/文旅宣传项目。
6.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排版扫描: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纳税证明、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等。
5.项目有关案例。
6.项目预算单。
7.项目团队。按顺序列出项目团队人员姓名、职务、项目分工及专业等基本情况。
8.项目业绩。近3年以来省级以上文物/文旅宣传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新设立企业无须提供此项)。
9.服务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我局邮箱****@126.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0日17:30。联系电话:0898-****6703。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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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