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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2MACWAADG39 | 建设单位法人:邓博文 |
| 陈富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油城十二路1号大院名雅**1号201室 |
| **学校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P8321-P8321-普通小学教育 |
| 建设地点: | ******区 **市**区羊角镇MNYJ-35地块 |
| 经度:110.965400 纬度: 21.6671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0 |
| 茂环(**)审〔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58.5 |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2MACWAADG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111MAC1QG54XR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4********18066XR | 竣工时间:2025-08-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75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学校位于**市**区羊角镇MNYJ-35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度57分54.801秒,北纬21度40分0.980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160.56平方米。****学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办公楼1栋(含 普通教室36间、合用教室5间、办公室67间、公共卫生间21间、储藏室10间、会议室3间、图书室3间、实验室4间、医务室、发电机房、配电房、报告厅、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 生活水泵房各1间)、食堂及室内球场1栋(2层,1层为食堂及厨 房,2层为室内篮球场)、岗亭4座、足球运动场及400米跑道1 处、篮球场2处、羽毛球场1处、普通车位121座、大客车停车位3座、非机动车位25座、临时停车位62座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58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2.47%。项目共设36个班,****初中部,其中小学部24个班,每班50人,共1200人,配置教师64人;初中部12个班,每 班50人,共600人,配置教师45人。其他工作人员配备6人。****初中部合计学生1800人,教职工115人,师生共1915人。学生和教师不在校内住宿,学校提供午休场所,在校时间约为250天/年 。 | 实际建设情况:****在**市**区羊角镇(**市东环大道东侧、茂东快线北侧)MNYJ-35****中心经纬度:东经110°58'6.78″,北纬21°40'1.829″****学校。本****学校,总投资5858.5万元,规划用地面积30000㎡,总建筑面积24160.56㎡。按36个班设计,****初中部,其中小学部24个班,每班50人,共1200人,配置教师64人;初中部12个班,每班50人,共600人,配置教师45人。其他工作人员配备6人。****初中部合计学生1800人,教职工115人,师生共1915人。项目总投资为5858.5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45万元,占总投资的2.47%。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和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塑胶跑道铺设和塑料管道安装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和垃圾收集站臭气的收集、处理及排放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 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浓度标准。停车场周边加强绿化,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垃圾收集站臭气定期喷洒除臭剂并保持垃圾收集房内卫生,垃圾收集站垃圾每日压缩清运,氨、硫化氢、臭气 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实验室废水、备用发电机喷淋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排放措施。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备用发电机喷淋废水在循环水箱静置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出水达到**市第一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值后,经DW001 排放口进入污水管网排到**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小东江。污水管道未接入**市第一水质净化厂纳污管网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将备用发电机房、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南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余边界满足2类标准。周边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 对建筑垃圾、 废弃建筑材料进行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实验废水预处理沉渣、实验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碱,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包装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食堂处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后交有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相关要求落实。 汽车尾气治理措施:****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随汽车运动而流动性很强,极易扩散稀释,在项目周围种植能吸收车辆尾气中所含有害气体的绿色植物,可使区域空气保持清鲜,降低风速、对烟尘、飘尘等可起到减轻并防治污染,净化和改善周围的环境质量,因此,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治理措施:①在有市政电力供应的情况下不使用发电机;②发电机燃料须使用优质的0#柴油,不使用劣质油;③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水喷淋设施除尘后,经23m排气筒达标排放。 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措施:①在垃圾收集桶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加强换气次数;②种植对臭气具有吸收性的植物来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③日常生活垃圾桶采用带盖式封闭垃圾桶,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④尽量缩短垃圾储存时间,每日定期进行清理(至少2次),保证垃圾不过夜。在采取上述臭气防治措施后,垃圾桶产生的臭气较少。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 ****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喷淋废水在循环水箱静置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市第一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 严格落实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将备用发电机房、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及时清运;项目在食堂处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988 | 0 | 0 | 0 | 2.599 | 2.599 | |
| 0 | 6.6269 | 0 | 0 | 0 | 6.627 | 6.627 | |
| 0 | 0.6889 | 0 | 0 | 0 | 0.689 | 0.689 | |
| 0 | 0.1629 | 0 | 0 | 0 | 0.163 | 0.163 | |
| 0 | 0.8628 | 0 | 0 | 0 | 0.863 | 0.86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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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喷淋系统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水喷淋设施除尘后,经23m排气筒达标排放。 | 备用发电机处理后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120mg/m3),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2mg/m3(<500mg/m3),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1mg/m3(<120mg/m3),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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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