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项目当地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锑锌矿3万吨/年锑金矿采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锑锌矿
建设地点:**省**县聂桥镇
建设规模:****锑锌矿采选规模3万吨/年锑金矿,开采顺序为先露天后地下开采,矿山前期(第1~5.51年)为露天开采(不含建设期),后期(第6~9.04年)为地下开采。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斜坡道、地下采矿工业场地、露天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依托现有)、原矿堆场、表土堆场、临时废石堆场、沉淀池、淋溶水池、回风平硐、充填站、行政办公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锑锌矿
联系人:涂总
联系方式:189****1561
通讯地址:**省**市**县聂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绿地外滩城18栋2502室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7****8247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工程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传真、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反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填写公众意见表,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交至环评单位;
(2)电话、传真方式:0571-****2350、0571-****9230;
(3)发送电子邮件至****@zjic.com。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单位:****锑锌矿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