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易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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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6-18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制氧系统技术改造节能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易****园区大椿树片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博曦****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对现有6500Nm3/h(2006年投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进行改造,拆除现有6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的5套吸附塔,拆除管道及动力设备等。**2×7500Nm3/h,纯度≥90%的制氧装置,现有厂房利旧,不足部分在现有厂房基础上向西南扩建20m(扩建后尺寸:62m×12m);扩建厂房占地属于****既有用地,不新增用地。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报告表针对施工扬尘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1)在施工工作面,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降低扬尘产生量,减轻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尽量减缓车速,****车行驶扬尘。

(3)使用商品混凝土。

(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5)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无密闭车斗的,物料的装载高度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等。

报告表针对机械废气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施工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是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是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分是碳氢类化合物、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主要通过自然扩散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拟使用的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有载重汽车、切割机、电焊机、电钻等,源强在75~105dB(A)之间,施工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提出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养护等措施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拆除的部分设备/金属类固废、建筑垃圾、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废滤芯、废润滑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其中,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集中****工业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拆除的部分设备/金属类固废包括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再生**回收单位拆解回收;废分子筛由厂家拆除后自行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氧化铝由厂家拆除后自行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滤芯由厂家拆除后自行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期进行设备检修及设备拆除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润滑油依托****已建5#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暂存,然后委托****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氮(主要成分为氮气,含少量氧气、二氧化碳等),为空气组分,不属于大气污染物,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系统检修清理循环水池排污水。

其中,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不外排;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厂****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冶炼渣缓冷场,不外排。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制氧装置的动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包括离心鼓风机、离心真空泵、各类水泵、起重机以及排气噪声等。项目针对运营期噪声提出的防治措施如下:

(1)现有项目已采取的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门,加装隔声窗;安装进风消声器及排风消声器;设置隔声墙;设备排放口安装排气放空消声器;

(2)本次改建项目拟新增的降噪措施:

在声源处抑制噪声:尽量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对于超过单机噪声允许标准的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布置在房间之内,利用墙壁隔声,同时采用阻尼材料,对机壳、风管、机罩等金属结构涂敷一层阻尼材料,抑制振动;对于小型噪声设备在进气口或排气口上设置消声器进行治理。选用较高级数的消声塔,主管道设置隔声层。

对声传播途径进行控制:高噪声设备建在室内,加厚砖墙,安装隔声效果好的门窗,减少门窗的开启面积。对于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他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措施;新增消声器2台。

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在运营期采取如下管理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稳定、低噪声状态运行;对于项目区域内的流动声源(进出车辆),应加强管理,设置限载限速、禁止鸣笛的标志标识。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改建完成后,****总厂界东、南、西、北侧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废滤芯;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

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工业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废滤芯均由由厂家自行带走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已建5#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暂存,然后委托****定期进行清运处置。综合来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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