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市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按相关工作要求,将方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一)调整原因
为解决省级重点项目顺利落地的问题,大力推进粤西空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升级,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申请对**市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二)调整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共涉及7个调入地块,位于**市杨梅镇,面积为49.8495公顷。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共涉及37个调出地块,面积为49.8659公顷,涉及鉴江街道、**街道、**街道、下郭街道、南盛街道、同庆镇、杨梅镇、良光镇、**镇9个镇(街道)。
本次局部优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产生影响。不突破**市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二、公示说明
(一)公示事项:《**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或建议须于2026年6月26日前邮寄至****空间规划股,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市**街道北岸瓜垌小区
收件人:空间规划股
邮编:525100
联系电话:0668-****663
(四)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方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字样)。
(五)公示资料
1.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前“三区三线”划定图
2.调入、调出地块优化后“三区三线”划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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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