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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资产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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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共****交易中心 |
| 金额 |
| 76946.22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6-06-18 |
| 否 |
| 动态报价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回填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鉴于标的资产不可分割性及民生工程不能间断,受让方摘牌后与资产相关债权4420.10元、债务17760元及30名运营管理人员需由摘牌方接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