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受理并拟批准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睢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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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6-18
信息名称: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受理并拟批准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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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受理并拟批准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516-****5769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工业园65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受理日期

2026年6月18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拟投资30000万元在徐****工业园658号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工业机器人制造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77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用焊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2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达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自然沉降的粉尘、废布袋、废边角料、焊渣、废百叶片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废过滤棉、废涂料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统一收集后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漆渣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降噪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危废暂存间、原料区、喷漆房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