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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76733XY | 建设单位法人:胡佳明 |
| 李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镇呼清路东侧 |
| **县云****处理厂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县盛乐镇新材料工业组团西部 |
| 经度:111.****66384 纬度: 40.****691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3 |
| 呼环政批字〔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76733XY002V |
| 2025-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653.7192 |
| 7653.71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76733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内****公司 |
| 911********109511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1653975 | 竣工时间:2025-08-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16 id=53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一期)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一期) |
| 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精细格栅+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多段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1+纯水回用(超滤+反渗透+消毒接触池2),采用板框压滤机污泥脱水,生物滤池除臭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精细格栅+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多段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1+纯水回用(超滤+反渗透+消毒接触池2),采用板框压滤机污泥脱水,生物滤池除臭工艺” |
| 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本项目**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采用池体封闭和厂房封闭的措施,负压收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格栅渣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滤膜和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进行危废鉴定,如为一般固废,定****填埋场;如为危废,委托有该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建设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采用池体封闭和厂房封闭的措施,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处理厂运行至今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在线检测废液和污泥。由于进水水质较好,暂未产生格栅渣,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短,废滤膜和废活性焦暂未产生。 根据企业提供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kg/d,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企业2026年2月至3月检测废液产生量为359.4kg,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委托**市轩鼎****公司处置;结合进水水质检测结果可知,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项目污泥产生量较少。据建设单位统计,项目运行至今累计产生污泥总量为5kg。该污泥按危险废物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目前暂存于污泥处理系统内;待积攒至合理转运量后,将转移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并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格栅渣、废滤膜及废活性焦产生后需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产生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对本项目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已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150123-2026-004L。 本项目已于2025年5月19日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76733XY002V。 |
| 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1.78 | 0 | 0 | 0 | 91.78 | 91.78 | |
| 0 | 29.37 | 131.4 | 0 | 0 | 29.37 | 29.37 | |
| 0 | 0.24 | 6.57 | 0 | 0 | 0.24 | 0.24 | |
| 0 | 0.3 | 1.314 | 0 | 0 | 0.3 | 0.3 | |
| 0 | 5.54 | 49.275 | 0 | 0 | 5.54 | 5.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厂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精细格栅+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多段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1+纯水回用(超滤+反渗透+消毒接触池2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外排废水各项检测指标优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限值(总氮≤15mg/L、溶解性固体≤2000mg/L),中水、纯水回用排口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总氮限值≤15mg/L),纯水溶解性总固体(TDS)浓度满足500mg/L控制限值。 |
| 1 | 生物滤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 | 企业建设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采用厂房封闭的措施,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在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根据本次对恶臭气体排气筒出口污染物监测结果可知:NH3、H2S、臭气浓度等有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二级标准。 |
| 1 | 鼓风机、水泵、污泥泵、压滤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涉及污水的各类池体和管网以及污泥处理单元等须做好防渗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本项目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系统、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加药间和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C30抗渗混凝土,厚度400mm,抗渗等级P8,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腐,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围堰高0.63m、长2.1m,宽1.5m;本项目超滤反渗透、中水泵房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一般防渗措施,满足渗透系数≤10-7cm/s。为监控污染物泄漏情况,建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上游监测井井深为45m,下游监测井井深1为39m,下游监测井井深2为41m,其中下游监测井2为干孔。 |
| 1 | 加强固废管理。格栅渣运至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废属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运至指定填埋地点填埋处置;废滤膜、废活性焦、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 ****处理厂运行至今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在线检测废液和污泥。由于进水水质较好,暂未产生格栅渣,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短,废滤膜和废活性焦暂未产生。 (1)根据企业提供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kg/d,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检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企业2026年2月至3月检测废液产生量为359.4kg,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委托**市轩鼎****公司处置。 (3)结合进水水质检测结果可知,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项目污泥产生量较少。据建设单位统计,项目运行至今累计产生污泥总量为5kg。该污泥按危险废物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目前暂存于污泥处理系统内;待积攒至合理转运量后,将转移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并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格栅渣、废滤膜及废活性焦产生后需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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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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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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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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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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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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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