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安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绥安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绥安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5)3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绥安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总长247.599米,起点位于现状横二路,终点至绥安工业区通用厂房一期北侧(KO+247.599),红线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绥安工业园纵一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部{建[2014]15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 ,下同) : 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4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40000元);发包价为¥****347.49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4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 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 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标服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 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 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标书代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06月 29日 09:3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元 )。
6.3. 投 标 保 证 金 提 交 的 方 式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6-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86 ,传真:/
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芗**漳响路天隆名府一期4幢1101-1102室
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070,传真:/
联系人:叶小凤、蔡志文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林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绥安镇**大道东348号、**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联系电话:0596-****633、0596-****035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400-****-5191
地址:**县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6-06-17 1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