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福****商贸大道16号倪世物流园一层E29 | 2,400,000.00元 | 98.68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监内食堂冻品类物资 | 监内食堂冻品类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产品剩余保质期应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二分之一以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为准) | 冻禽产品应按GB2707-2016指标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4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喻炜 |
| 评审专家: | 陈登亮 、 赖丽姗 、 杨颖 、 叶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管理局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为****及所属企业**省**荔兴****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省**荔兴****公司预算金额为192万元,代理服务费按合同金额分别计算。本公告代理服务费3.134万元为合计总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1.0%;50-100万元以下0.9%;100-500万元以下0.5%;500-1000万元以下0.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实际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监内食堂物资冻品类配送服务:3.13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和符合性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中标下浮率:40%。
3、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240万元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
4、本项目为****及****所属企业**省**荔兴****公司联合采购。其中****财政资金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省**荔兴****公司自筹资金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192万元,项目实际总金额为人民币592万元,****、**省**荔兴****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5、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为准),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实际需要的计划数量进行供货。若合同期限届满或在合同期限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采购包预算金额,则中标人与****签订的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省**荔兴****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终止时间与****一致。
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涵街2089号
联系方式:0594-****77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66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水连、游丹军、邵璇
电话:059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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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