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农〔2026〕3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承担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训班)。
(二)项目内容:计划开展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训班,培育50人,培训资金15万元。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包括配备跟踪服务专门师资;
(五)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且社会信用好,没有不良记录;
(七)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八)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申报材料或培育过程弄虚作假;
2.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
3.无正当理由严重超期未完成培育任务;
4.资金使用严重违规、违反合同约定,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资金行为;
5.培育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自愿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开展农业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图片)。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资格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含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践环节、跟踪服务计划、项目预算表等)。
(四)提供培育机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一天),确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
(五)社保缴费凭证(法定代表人近一年社保缴费凭证,如委托则提供代理人近一年社保缴费凭证);
(六)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过往培训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
(七)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育机构公告。
(二)机构申报:申报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择优遴选:对照遴选条件,结合业绩、经验、年度培育任务等方面对培育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出培育机构。培育机构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接我局一个培育项目的培训。
(四)结果公示:将遴选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确定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五、报名时间和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县培育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二楼201室(白**牙叉镇怡心南路2号)。联系人:邢工,彭工 ,联系方式:0898 - ****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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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