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6〕59号
****委员会
关于**市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食品检验检测
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因本项目为设备更新类项目,不涉及基本建设,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形式进行审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设备更新政策,升级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解决技术滞后问题,提升检测效率与支撑能力,原则同意建设**市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南新东路26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更新凝胶净化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微波消解仪等食品检验检测设备27台(套)。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60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58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4万元,预备费8.8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 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