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名称 |
**市**区公共停车位20年经营权出让 |
| 转让底价 |
****04861元(20年)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6月18日 |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17日 |
| 竞价时间 |
2026年7月20日上午10时起至2026年7月2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
| 资产概述 |
1.本项目出让标的为**市**区8000个存****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未来二十年经营权,经营权受让者负责公共停车位的运营、维护,通过依法收取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场泊位和其他增值服务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经营权期限20年,自项目经营权全部出让完成之日起计,经营权受让方具有设施资产除处分权之外的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2.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标的概况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竞买人须认真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需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3.**新****公司对上述资产出具了皖**价咨报字(2026)第36号《****所属的**区8000个存****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未来二十年的停车位经营权价值评估报告》,本次出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8710.4861万元。 4.本项目竞拍保证金200万元,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 标的状态 |
1.以上标的信息均摘自委托人提供的皖**价咨报字(2026)第36号《****所属的**区8000个存****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未来二十年的停车位经营权价值评估报告》。公告公示的数量质量品类仅供参考,代理机构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做好尽职调查,如因非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00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现场。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价款支付:经营权受让者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款的百分之三十,六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 2.成交后委托方仅提供成交价款非税收据,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3.运营期内,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让、销售及出借。 4.运营期内,竞得人****停车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停车场)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5.运营期内,竞得人对出让经营权的车位进行改建时,改建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改建不得改动或破坏原有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原有结构,竞得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让经营权的车位的改建费用及出让期内停车位的维修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停车场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和保险投保义务,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车辆损毁或用户纠纷的,由竞得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物价部门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时,竞得人须同步执行新标准,不得擅自加价或增设收费项目。 7.运营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运营费。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运营费按照实际运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运营期内,竞得人须按****停车场登记、备案、变更及年审手续。 9.在运营期内,若因****政府部门要求整改、调整经营模式或有其他限制,竞得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10.竞得人在经营期间,需承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新换代费用,****停车场正常运营。竞得人需在经营初期制定详细的设施设备维护更新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相关费用纳入经营成本预算。 11.****停车场周边在未来有新的城市规划项目,如道路拓宽、**公共设施等,这些****停车场的交通流线、出入口设置及停车位数量产生影响。竞得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考虑此类潜在风险,经营过程中若因周边规划变动导致经营效益下滑或需额外投入成本进行适应性调整,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运营期内,若国家****车行业政策法规,导致停车场运营成本增加(如提**全设施配置标准需投入更多资金)或收益减少(如降低收费标准),竞得人需自行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政策变化,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委托方减免经营权出让价款或承担其他补偿责任。 13.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或逾期未支付运营价款的,委托方有权重新进行拍卖,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14.《经营权出让协议》期满或中止时,竞得人投入的改建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运营标的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中止,委托方对设备、资产等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6.****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区**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1号楼 电话:0555-****150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已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拍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小马易采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竞得人须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的百分之三十通过转账方式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佣金,此次拍卖佣金为4万元整。 4.如对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等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市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15。 5.违约警示: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若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在****交易中心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小马易采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3.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https://www.****.com/JingJiaMidBoot/mas/bid_system.html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竞买人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竞拍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5.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6.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7.本项目竞价采用设有底价的向上增价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 8.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9.本次拍卖过程中,由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拍卖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
|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人授权书扫描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竞拍保证金支付凭证; 注: (1)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流程。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6年7月17日17:00前在汇通云产权电子竞价系统中完成注册登记、提交登记材料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竞拍保证金 |
1.竞买人参与本项目须缴纳竞拍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的名义,****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竞拍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竞拍保证金以到达****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公司**雨丰支行;子账号:126********668********00009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广场支行;子账号:188****33689 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分行营业部;子账号:555********000********537 4.①未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②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符合退款条件并经转让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③若竞得人存在违约情形,****中心书面提交竞拍保证金处理意见,收到处理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汇款手续。 ④成交结果公示满30日后,若转让方仍未明确竞拍保证金处理意见,****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将竞拍保证金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汇款手续。 名称:****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户:200********510****00018 开户行:安****银行****公司**支行 |
| 竞拍保证金缴纳时间 |
2026年7月17日17:00前(以竞拍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四、委托方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执法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9863342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机关 |
| 委托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 委托方联系人 |
陈大胜 |
| 联系电话 |
159****1101 |
五、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程工 |
| 联系电话 |
0555-****535 |
| 地址 |
**省**市**区**路街道雨**路1477号1-410 |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托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