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茂名市电白区建筑业总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虎山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电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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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机构: ****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6-17
名称: ****环境局**分局拟对**市****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虎山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18
主题词:
****环境局**分局拟对**市****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虎山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8

根据**市****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虎山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6月17日至 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5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269;传 真:****5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虎山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区水东片区SD08 寨头发展单元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99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本项目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城市次干路(含城市桥梁),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40米。跨越寨头河处设置一座中桥,单幅桥梁宽度20.0米,桥长44.0米。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沥青,****搅拌站,沿线也不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土场,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交通、给排水、照明、通信、电力及绿化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围堰内底泥扰动产生的恶臭。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土方工程作业需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缩短土方裸露时间,及时回填或覆盖,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确保全覆盖;施工现场设置硬质连续封闭围挡;规范管理筑路及废筑路材料,易扬尘物料洒水压尘或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洒漏;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化施工时序、采用低扰动作业工艺、合理使用除臭药剂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围堰内底泥扰动恶臭的产生。施工期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来自车辆运行中汽车尾气的排放和道路扬尘。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道路养护,定时清扫、洒水抑尘,防止路面扬尘;优化绿化,强化立体绿化,提升空气自净能力,减少气态污染物影响。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车辆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作业面清洗废水、泥浆废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水;桩基础钻孔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泥浆收集池集中收集沉淀后,统一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置必要的挡渣设施,防止雨季产生暴雨径流带着大量的泥沙进入地表水体。临近河道施工时,设置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废水、浑浊雨水流入河道;做好施工机械维保,防止油料泄漏;开挖土方运至指定渣场,严禁随意堆放或弃于沟渠、河道。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雨水径流。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雨污管网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保障雨污水及时入管网处置;定期维护道路排水系统,疏通检修,确保畅通;日常清扫路面,清理杂物,减少径流污染;严禁泄漏、超载车辆上路,散货运输加盖篷布防污染;寨头河中桥桥面两侧设置专用雨水收集槽,全面收集雨水,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接入雨污管网,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定期对桥面雨水收集设施清淤检修,保障收集效果,桥面设置警示标识,严禁违规倾倒污染物,及时清理桥面杂物,减少雨水污染。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包括: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制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免运输车辆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避免在夜间及上下班高峰通行;运输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包括: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种植适宜乔、灌木,减少交通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筑路材料、临时隔油沉淀池废油渣等。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废弃物中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废油渣经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临时堆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沿途车辆散落运载物、行人丢弃在路面的垃圾以及绿化带的落叶。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由市政清洁人员分类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五、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路基开挖、施工场地的设置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生活活动对周边动物的干扰或破坏,施工活动(如围堰施工、桩基施工)对寨头河周边水生生物的干扰或破坏,对周边景观的协调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尽量在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材料及临时堆放的挖填土方等不得进入附近的空地;禁止向周边河流中排放施工废水以及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禁止向周边河流中倾倒施工弃渣以及其他废物;施工前先修建截水沟再进行路基施工,尽可能降低坡面径流冲刷程度;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拦截泥沙,路基建成后,及时将临时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桥梁采用围堰法施工,使用钢板桩进行密封防渗;施工泥浆集中处理,严禁外排;围堰内积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道建筑垃圾,平整河床,修复岸坡生态,恢复水域生态功能。

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境片段化及阻隔作用、植被的破坏将使部分动物的栖息地和活动范围破坏或缩小。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通过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六、环境风险: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为运输油类或者化学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油品或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引发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废气。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包括:加强公路运营管理,设置限速标志、防撞护栏等;道路沿线配备应急联系电话、设置交通标志、反光突起路标及视线诱导设施等;安装道路监控系统,靠近村庄路段作为本项目的重点监控点,对进入本路段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控;桥梁两侧及中央分隔带设置防撞护栏,有效防止车辆冲出桥面、坠桥或越界碰撞,提升行车安全冗余;桥面及引桥路段设置清晰限速、限重、限高标志,结合路段线形与环境条件合理控制车速,减少超速、超载引发的侧翻、追尾及结构损伤风险;桥面布设雨水/事故水收集系统,沿桥面两侧设置纵向集水沟及导流管,并设置切换阀门,常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事故状态下切换阀门,通过导流管将事故废水引至桥端17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排入河道及市政雨水管网。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环境局**分局

2026年6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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