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停车位划线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老**停车位划线施工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老**机动车停车位划线,涉及鲲鹏路以北主干道两侧机动车停车位约967个,车位长约5.5-6米,宽2.35米。采用热熔型标线涂料施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2万元
7.计划工期:7个日历日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0.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份,以电子版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账户名:****
账号:1318 0380 0900 0364 680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3.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将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申请人资格要求材料,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163.com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名称须为***公司+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2楼开标室(**省**市**县乐土镇庄子大道南段331号)。标书代写
五、招标采购公告信息的发布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县****公司(http://www.****.com)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逍遥北路98号
名称:****
地址:**省**市**县乐土镇庄子大道南段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