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5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小高寨磷矿(变更290万t/a)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小高寨磷矿(变更290万t/a)开采项目 | **县-****社区小高寨 | **** | ****科技园****公司 | 本项目位于****社区小高寨,为改扩建项目,于2019 年 6 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19〕37号),于2022 年 1 月7日取得变更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2〕6号),于2025 年 4 月9日取得变更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5〕92号)。 本次变更为三次变更,本次主要变更内容:(1)开采规模由200万t/a变更为290万t/a;(2)新增南进风竖井场地;(3)首采区增加三盘区。 变更后矿山产品主要为磷矿原矿,开采规模290万t/a,**面积1.1172km2,开采深度+930m~+545m。 变更后矿山分为一期、二期进行开采建设,一期、二期均开采设计建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等。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形成,二期开采时主要增加北回风竖井及北回风竖井场地,****处理站、****处理站事故池等进行扩建。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的施工组织,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进行清洗。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小高寨磷矿选矿厂生产补加水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的设备,搅拌机应设在临时工棚内,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南进风竖井井筒、北回风竖井井筒施工废石全部用于井下充填。建筑装饰材料、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后,****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前先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堆放至场地内,表土堆场周围设置截水沟、围挡,并加盖遮雨设施,后期作场地绿化、服务期满后场地的土地复垦用土。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结合本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矿堆场、尾矿堆场扬尘 低品位原矿胶带运输走廊、高品位原矿胶带输送走廊分别采用密闭治理措施。高品位原矿中转场、高品位原矿堆场分别采取棚架式半封闭结构、喷雾洒水防尘,并进行编织覆盖措施。尾矿压滤及中转场采取棚架式封闭结构和喷雾洒水防尘措施。 (2)充填楼进料点粉尘 充填楼进料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表1排放限值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水泥筒仓进料粉尘 项目设置水泥筒仓2座,水泥筒仓进料粉尘分别经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表1排放限值后,分别由22m高(排气筒出口至地面高度)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4)化验室废气 化验室废气经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 (5)其他措施 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充填楼采用砖混结构和喷雾洒水措施,进料点、下料点降低落差并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期:矿坑水、充填体泌水、充填设备及管道冲****处理站<处理规模:36000m3/d,处理工艺:初沉淀+混凝反应+高效净水设备(混凝+沉淀+澄清)+**池+部分消毒+污泥压滤>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进入排放水池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岩**。 二期:二期开****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规模:54240m3/d,处理工艺与一期相同。矿坑水、充填体泌水、充填设备及管道冲洗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进入排放水池经排污管道自流排入岩**。 尾矿压滤及中转场尾矿暂存产生的渗滤液经滤液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泵回尾矿浓密机,不外排。尾矿浓密机溢流经回水管道进入小高寨磷矿选矿厂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矿部生活区、职工生活区****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分别为80m3/d、200m3/d,均采用一体化脱磷脱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MBBR高效脱氮除磷工艺),矿部生活区、职工生活区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小高寨磷矿选矿厂作生产补加水,不外排。矿山爆破材料库、南进风竖井场地、北回风竖井场地(二期)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作农肥。 主工业场地淋滤水(初期雨水)分别经场地淋滤水收集池(3座)沉淀后,****处理站处理。车辆轮胎冲洗水经车辆轮胎冲洗水收集池(2座)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化验室废水由专用收集桶收集,经pH调节至中性后,运至小高寨磷矿选矿厂循环水池回作选矿生产补加水,不外排。 项目总排口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磷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表1中(**河流域)总磷排放限值0.2mg/L要求,Fe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1排放限值,废水排口设置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因子:流量、pH、SS、COD、氨氮、总磷。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变更后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排气口设扩散塔;靠近村民点处修筑隔声围墙,墙体顶端安装隔声屏,并采取速生树种进行周围植树造林。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采矿废石、尾矿压滤机产生的尾矿全部用于充填地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作为矿石送小高寨磷矿选矿厂洗选。****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充填楼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物料用于井下充填。水泥筒仓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灰斗下落至水泥筒仓。各收集沉淀池污泥作为矿石送小高寨磷矿选矿厂洗选。废润滑油、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胶结充填体、充填尾矿的监测频次应不低于每周3次;连续2周监测结果均不超出GB18599中界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浓度规定限值时,在充填物料及投加量稳定的前提下,频次可减为每月1次;连续3个月监测结果均不超出规定限值,频次可减为每年2次。若在此期间监测结果超出规定限值,或充填物料来源发生变化,或利用活动中断3个月以上,则监测频次重新调整为每周3次,依次重复。每次采样数量应不少于10份,每份样品不小于0.5 kg,混合均匀后进行分析测试。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加强管理,尽量控制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