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财采计[2025]00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9日
首次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6月15日
第二次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拟派服务团队综合实力
| 拟派服务团队综合实力 |
38 分 |
1.拟派的项目经理:(12分) 1.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计3分,本科以下高中以上(含高中)的学历计2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本项最高计3分。 1.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3分。 (说明: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给排水、园林景观、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商管理、人力**管理、财政税收、金融、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护理、农艺、林业、档案管理、资料管理、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1.3持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的:二级及以上计3分,三级计2分,四级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 注:202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制定。 1.4经培训及****红十字会****管理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或国内卫健系统、院前急救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核发的急救培训相关证书计3分。 2.拟派的保洁主管:(6分) 2.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3分。 2.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3分。 (说明: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给排水、园林景观、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商管理、人力**管理、财政税收、金融、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护理、农艺、林业、档案管理、资料管理、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拟派服务人员:(20分) 3.1投标人拟派电梯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的,每人计4分,此项最多计8分。 3.2投标人拟派水电维修人员中有持行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计4分,五级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 3.3投标人拟派****管理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或国内卫健系统、院前急救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核发的急救培****红十字会救护员证,每人计4分,此项最多计8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修改为:
| 拟派服务团队综合实力 |
38 分 |
1.拟派的项目经理:(12分) 1.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3分,专科以下学历不计分,本项最高计3分。 1.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3分。 (说明: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给排水、园林景观、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商管理、人力**管理、财政税收、金融、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护理、农艺、林业、档案管理、资料管理、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1.3持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的:二级及以上计3分,三级计2分,四级计1分,本项最高计3分。 注:202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制定。 1.4经培训及****红十字会****管理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或国内卫健系统、院前急救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核发的急救培训相关证书计3分。 2.拟派的保洁主管:(6分) 2.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3分。 2.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3分。 (说明: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给排水、园林景观、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工商管理、人力**管理、财政税收、金融、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护理、农艺、林业、档案管理、资料管理、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拟派服务人员:(20分) 3.1投标人拟派电梯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的,每人计4分,此项最多计8分。 3.2投标人拟派水电维修人员中有持行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计4分,五级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 3.3投标人拟派****管理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或国内卫健系统、院前急救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核发的急救培****红十字会救护员证,每人计4分,此项最多计8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7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地 址:**县桃花坪街道**路132号
联系人:王佳嘉
电 话:158****2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市**区宝庆中路437号4栋
联系人:严亮
电 话:138****0955
邮编:42200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