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鑫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审批
江西-南昌-南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839452陆建庆
李工**省**市
**省南****开发区**路****公司内厂房1#、2#、3#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投资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29-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开发区 **省南****开发区**路****公司内厂房1#、2#、3#
经度:115.****778 纬度: 28.****1389****开发区****环境局
2020-03-04
洪经城环审字〔2020〕11号****
2025-05-202000
20****
913********9839452******公司
****0121MA3ACMQF5E******公司
****0121MA3ACMQF5E2025-09-18
2026-05-062026-06-18
https://www.****.com/content/10788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60000户/年单相电表箱60000户/年单相电表箱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进料、干燥--注塑、检验--装配、检验进料、干燥--注塑、检验--装配、检验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干燥、注塑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干燥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除雾箱去除水分与注塑有机废气合并引入活性炭吸附设备吸附净化后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5m。项目破碎产生的塑料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用水为冷却用水和生活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尾水排入赣**支。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干燥、注塑有机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干燥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与注塑有机废气合并引入活性炭吸附设备吸附净化后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项目破碎产生的塑料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赣**支。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384 0 0 0 0 0.038 0
0 0.023 0.026 0 0 0.023 0.023
0 0.003 0.003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厂接管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赣**支。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水样监测因子最大值分别为pH(7.2~7.4无量纲)、SS(68mg/L)、BOD5(48.8mg/L)、CODCr(157mg/L)、氨氮(0.202mg/L),监测结果****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干燥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与注塑有机废气合并引入活性炭吸附设备吸附净化后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项目破碎产生的塑料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口DA001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监测1个点,下风向监测3个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9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3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消声、隔音等措施进行治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N1~N4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1.1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2.9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在注塑车间西南侧设置1面积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注塑车间东北侧设置1面积约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在注塑车间的破碎间内设置1面积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注塑车间外设置1面积约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