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实施禹王镇禹王村西瓜育苗大棚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拟公开选定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单位,委托进行禹王镇禹王村西瓜育苗大棚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禹王镇禹王村西瓜育苗大棚项目
三、项目预算:该项目投资约349.3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规格为跨度13米、长度90米的日光温室共5座,配备移动钢网苗床及喷灌机系统,供暖系统采用空气源热泵及风机盘管末端,配套有水罐、补光灯及道路等
五、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监理等相关工作。
六、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
(二)工程监理单位资格
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根据项目类型对应资质:房建项目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道路、管网项目需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需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单位,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八、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开户银行信息复印件;监理单位额外提供监理资质证书;
(3)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无违法违规书面承诺函;
(6)报价函。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150****2226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负责最终解释,且以****解释为准。
****政府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