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S312**阚疃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6-11
S312**阚疃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S312**阚疃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的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1、疑问:根据《**县交通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公示内容,**县境内X514**路、S312省道、人民南路、世纪大道、S306省道、S247省道等5条道路涉铁路段改造勘察设计工作均纳入该涉铁专项工程设计范围。本次招标的S312**阚疃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线同样涉及阜淮铁路交叉路段,为明确本次项目设计边界、避免设计范围重叠或漏项,保障投标方案及报价的准确性,现特此提问:本次S312**阚疃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是否不含该路段对应的涉阜淮铁路改造专项设计内容请予以正式明确。
回复:包含。
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100%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青年路8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58-****2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王振华
电 话:180****5806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