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6〕63号
****委员会
关于同意变****水库工程建设
内容及投资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变****水库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的请示》(丹发改投资报〔202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2026年1月23日由我委以河发改审批〔2026〕18号文批复(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匡算为17728.09万元。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单位结合行业评审意见及**县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对工程进行了设计优化,涉及建设内容及投资变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事项及理由
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建设内容及投资变更申请。本次变更不改变工程选址、工程任务(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工程等别(Ⅳ等)及防洪标准(3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等核心指标。主要理由如下:
(一)落实成本管控要求。****水利局、**关建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提出的,在保障工程核心供水、灌溉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工程投资尽量控制在8000万元左右”的工作要求。
(二)采纳工程技术优化建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专家意见,通过加宽溢洪道、优化消力池设防标准、缩短海漫长度等措施,在保障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核减工程投资。
(三)精简配套及临时工程。取消坝后阀室、独立管理区及部分专用道路,优化施工导流方案和标准,相应减少机电、金属结构、临时工程及独立费用。
二、同意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总体参数调整。在不改变正常蓄水位(357.00m)及相应库容(122万m3)的前提下,将死水位由350.50m调整为349.00m,死库容由35万m3调整为24.5万m3;总库容由300万m3调整为249万m3,兴利库容由87万m3调整为97.5万m3。间接灌溉面积明确为900亩。工业供水设计流量为1.463m3/s,新增下游生态环境基流0.225m3/s。
(二)主要建设内容变更。
1.挡水及泄洪建筑物:拦水坝坝长由123.5m调整为118.0m,最大坝高由29.5m调整为29.10m,坝顶高程由365.50m调整为364.10m;溢流前沿宽度由24m加宽至27m。消力池海漫长度由80m缩减至30m。
2.配套设施:取消坝后阀室(266.4m2)及独立管理区(1190m2);**上坝道路总长由2.17km缩减至1.08km;保留管理房建筑面积250m2。
3.机电及金属结构:优化雨水情监测及信息化系统;放空闸门尺寸由3m×3m调整为2m×2m;取消坝后阀室管道阀门及1个导流底孔。保留管理房建筑面积250m2。
4.施工导流:导流标准由5年一遇洪水调整为多年平均流量的13倍,导流涵管由双孔3000mm钢筒管调整为单孔2000mm混凝土管。
(三)投资变更。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的17728.09万元变更为14005.38万元,较原批复投资减少3722.71万元。****工程部分投资8976.89万元,征地移民补偿4727.7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06.1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94.62万元。
三、后续工作要求
(一)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我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中的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不得突破本批复确定的规模和额度。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不得擅自突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重大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导致总投资超过本批复估算10%的,应按规定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请你局切实履行投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管控,不得擅自突破。同时,督促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配**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批复仅针对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内容及投资的变更确认,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最终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原河发改审批〔2026〕18号文批复其他内容不变。
****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