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6年****综合服务窗口服务项目):
| **** | **市**区尖塔山路5号216房(仅限办公) | 2,688,800.00元 |
合同包1(2026年****综合服务窗口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综合服务窗口服务 | 我方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的服务范围实施 | 我方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的服务要求实施 | 自合同生效起12个月 | 我方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的服务标准实施 |
张锦玲、凌洁、黄玉瑜、梁婷芳、陈治文(采购人代表)
| 1 | 2026年****综合服务窗口服务项目 | 2.05274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2026年****综合服务窗口服务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8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 | 1 |
| 中科永为****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 | 10.00 | 10.00 | 100.00 | 2 | 2 |
| **聚信****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 | 0.00 | 9.99 | 89.99 | 3 | 3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00 | 0.00 | 9.99 | 89.99 | 4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和中科永为****公司的总得分相同,但因为****的报价为****800.00元,中科永为****公司的报价为****800.00元,****的报价更低,所以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科永为****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聚信****公司和******公司的总得分相同,但因为**聚信****公司的报价为****600.00元,******公司的报价为****800.00元,**聚信****公司的报价更低,所以推荐**聚信****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不推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地 址:**市堤西路88号
联系方式:075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23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文丰
电 话:07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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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