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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道路运输条例》《关于促进包车客运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将以下客运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下属单****发展中心客运科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联系地址:**市广济街91号505办公室客运科,邮编:323700,联系电话:0578-****055。
公示事项:新增包车客运指标,类型:县际包车,标志牌数:3。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包车客运经营许可可以通过招投标实施,已按规定程序进行过招投标报名公示,截至公示****公司报名参加,申请人数达不到招投标要求。****运输局按照许可条件择优确定以下客运班线经营者:
**市****公司为新增县际包车的客运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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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