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市**区均安镇星槎村星华二路12号厂房二楼,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粒生产,年产改性塑料粒17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4220平方米,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8元,占总投资的8%。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4月9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10日开始调试,2026年5月5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挤出废气、注塑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FQ-20616排放。
投料、破碎粉尘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
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存放,****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残留物、检测废品经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