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450,000 元 | 1 项目 | 450,000 元 |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竞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运输费、采伐费、设备费、税费等全部工作费用,因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二)竞标人所报的竞标总报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任何一项超过的,均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一)合同签订且项目开工后,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须符合《渝财采购〔2023〕7号》的规定,且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比选项目名称、承保时间应明确不低于实施时间,出具保函的受益人为比选人),纸质保函向比选人提供保函原件(电子保函向比选人提供保函复印件),比选人凭保函、发票向中选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如竞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经结算审核后按审定金额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