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的名称 | 转让****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 | 挂牌价 | 50,926.00元 |
| 资产概述 | - | ||
| 其他基本信息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 其他情况说明 | 本次转让的木材存放地点为****涧洞工区第四林班00400、00600、00801、00802、00700、01000小班范围内已采伐完毕并初步堆放的杉木原木,树种仅限杉木。经**金兰德房地产土地****公司对已采伐的杉木进行评估,杉木出材量为217m3。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18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须在签订《****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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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方将指定范围内的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 2.受让方必须认可转让方在指定范围内的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予以受让。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受让方自行到现场踏勘。竞买人现场踏勘前自行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已踏勘现场,并认可《****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的疏伐杉木资产评估报告》中伐区位置、伐区范围、伐区面积、活立林木蓄积量、林木木材产量等。 4.受让方应在报名之前,自行对标的质量、权属、数量、规格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5.受让方负责在转让方现场搬运本次交易的资产,并承担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现场道路恢复原样的费用。受让方搬运本次交易资产时不得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资产及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树木、道路)、设施、房屋建筑物等,若有损坏,受让方必须恢复原貌,并须通过转让方的监督及检查,否则,受让方须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有任何税费、工人工资欠款、工伤安全与火灾等事故时,所汲及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7.受让方签订《****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应立即组织车辆、人员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木材清运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完成的另行协商。 8.转让期限满后,山场林地归转让方经营管理,所修道路无偿归转让方使用。 9.标的木材生产费用、开路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及其它费用等由受让方支付。 10.受让方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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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物现已堆放在****涧洞(山田)工区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762-****235。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品种和数量均以现场的实物及现状为准,资产转让公告所列名称、型号、价格、规格及数量仅供参考。要求受让方在转让前查看标的物时应仔细查看现场,受让人不得因未查看而认为是重大误解。另外转让方、****交易所有限公司均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和使用作任何担保,要求受让方对标的物的状况自行判断。 2.受让方必须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现场堆放现状,标的物品种和数量均以现场的实物及现状为准,受让方必须认可树种不同规格材并予以受让,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的不全瑕疵和装运时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 3.受让方在销售上述林木过程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对其中涉及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自行组织完成,并负责承担其中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的所有成本与劳务纠纷、工伤安全、防火等事故处理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负任何生产经营风险与经济法律责任。 4.受让方如违反《保证金设置与处置》里面的保证内容和处置方法,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扣除其应付给产权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5.****政府、林****林场要求开展涉及林地权属、林区治安、防火工伤安全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规定。在协议期间,由受让方负责对竞拍所得的木材进行管护,转让方对已拍卖的木材因发生火灾、木材偷盗等事项而产生的各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在运输程中,不得采伐其他树种,并注意保护好其他树木,严禁无故损坏其他树木。 7.受让方不能私自开设集材道,如须开设集材道,****林场同意下进行,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转让方公路设施损毁,由受让方负责维修维护,对涉及转让方林区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运输事项,由受让方负责。开设集材道、道路维修、运输等费用成本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8.受让方需完全了解和接受该木材状况,对木材数量、规格等可能因不同单位人员或在不同时间参加测量而存在的误差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林木地点偏远,均为泥沙路面,部分区域容易发生塌方,受让方须保证运输安全,并负责道路维修。 10.涉及到转让方林木转让前遗留的山林权属或林地性质用途纠纷问题,由转让方负责解决。 11.受让方如果因其自身的原因中途退出对转让方所转让林木的销售经营,其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2.在受让方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交接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13.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交易所不作任何担保。 14.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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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多次报价 | ||||||||||
| 报价方式 | |||||||||||
| 处置方案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并支付交易价款等款项后,本所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后,由本所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收受让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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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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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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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规则 |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报名提交后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缴纳注意事项)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 |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的规定与****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 2.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成交价的3%****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签订《****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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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疏伐所得杉木转让合同》并支付交易价款等款项后,本所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后,由本所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收受让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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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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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经理、陈经理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96100转分机号640、614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