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确保技术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技术评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组织评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的技术评审工作,提出技术评审意见,明确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满足批准条件,配合审批项目录入系统。技术评审实行专家负责制,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标准规范为依据,确保评审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预算资金:¥100000元 (大写:拾万元整)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其他要求:在**自治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水土保持相关业务的工作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近三年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成果证明)。
(六)报价文件,以具体金额即“**万元”进行报价,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七)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局党组会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项目经验、团队实力、服务能力、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鲜章),资料需胶装成册,《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需分开密封报送(报名文件内不能含有报价),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非密封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地点,报价单位一旦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二)报名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材料虚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被选定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服务的,今后不得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类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4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送达视为自愿放弃。联系人:次女士,联系电话:133****7947;巴先生,联系电话:183****8338。
(二)报名地点:****三楼302室(水利综合执法办)。报名资料必须由专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报名方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