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龙廷乡东江源龙廷河、大田河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

审批
江西-赣州-寻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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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8

项目名称 **县龙廷乡东**龙廷河、**河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龙廷乡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48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谢海波
联系人 李佛金 联系电话 187****1588
项目投资(万元) 920.55 环保投资(万元) 80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10113平方米,河道生态恢复(挺水植物)面积3375平方米,**生态沟124米,对龙廷河进行生态清淤,清淤量4681.5立方米,对原有污水管道进行排查及修复,**1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污****处理站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砂石物理过滤措施后通过人工沟渠排放至就近河道
固废 环保措施:
疏浚河道产生的固废,统一利用车辆外送,集中堆放处理,避免对河道产生二次不良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通过设置格挡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群众休息时段进行施工,降低噪声影响。
承诺:**** 谢海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谢海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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