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众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龙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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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时间: 2026-06-18 13:43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6日我局拟对****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6月29 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1984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10号

邮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市**区**乡官地村罗罗街

****

******公司

一、****位于**市**区**乡官地村罗罗街,****环境局****分局关于《****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文号:吉市(龙)环建(表)字〔2022〕4号,2025年4月14日完成自主验收。本项目拆除现有一台1t/h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建设一台3t/h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链条式炉排,用于为水泥制品提供养护蒸汽。

主体工程:拆除蒸汽车间内一台1t/h蒸汽发生器,原位**一台3t/h蒸汽发生器及一台软化水制备设备(处理能力为3t/h)。其他储运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现有。本项目生产用热使用**蒸汽发生器供热,冬季不生产,无生活采暖,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劳动定员,锅炉年运行250天,每天运行3h,工人采取一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本项目施工期拆除及安装工作均在蒸汽发生器间内进行,设备拆除期间进行洒水降尘,焊接烟尘经自带焊烟净化器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机具和车辆不在施工现场清洗。拆除的废旧设备由厂家带离处置,废包装物及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水泥制品搅拌工序;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浇渣及厂区降尘,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颗粒燃料、除尘灰、灰渣均袋装分区储存于蒸汽车间内;运输车辆苫布覆盖。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组合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限值要求。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生产期间厂房密闭且采用隔声门窗,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本项目运营期设备维护不使用机油、润滑油;本项目运营期生物质燃烧灰渣经喷淋浇湿后清掏至炉膛口,和布袋除尘灰均采用袋装收集,暂存于封闭车间内定期外售做肥料;无破损生物质燃料废包装袋用于收集贮存灰渣及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落实各项监测计划。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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