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人民政府(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区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1.6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区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加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依据《自然**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区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7服务期:**区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完成审查入库。
1.8本项目非专门****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7时30分。(**时间)
3.2获取具体方式:供应商免费获取文件后,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cec.cn,邮件主题标明“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4.1 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时间)
5.2 地点:**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人民政府(https://www.****.cn/)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按“项目”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媛 高冉
电话:025-****1135
地址:**市**区文枢东路1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4167
邮箱:****@jcec.cn
地址:**省**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1001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4167
九、本项目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内控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