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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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6-17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77 传真:0953-****777 通讯地址:**县**街96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惠宁线**堡站锅炉更新项目

**县**堡镇******堡站厂区内


****


******公司

项目为惠宁线**堡站配套的公用供热工程,**1台4吨承压热水锅炉和1台5吨承压热水锅炉(备用)替代原有的1台4吨燃油蒸汽锅炉和备用的1台5吨燃油蒸汽锅炉。**4吨、5吨热水锅炉:额定蒸发量为2.8MW,3.5MW;额定工作压力为0.7MPa,1.6MPa;锅炉本体容量为4.6立方米,8.1立方米,燃烧介质为天然气,主要用于站区冬季采暖及原油储罐伴热。

1.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措施处置后,经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中相关标准要求。2.软水制备装置废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堡镇污水管网后****处理厂集中处理。3.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回收带走,禁止在厂区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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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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