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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02758A | 建设单位法人:王学斌 |
| 李寒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莲前西路281号14楼 |
| 国道324线东孚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厦成高速跨线桥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
| 经度:117.910830,117.918530 纬度: 24.543260,24.5553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1-06-22 |
| 厦环监〔2011〕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596.62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02758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602758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8RKPCR03 | 竣工时间:2016-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6682.html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厦成高速跨线桥324.5m/1座,为(3×30)+(30+36.5+30)+(5×3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人行**80m/1座,为(20.0+18.0+18.0+20.0)普通钢筋混凝土连续空心板梁;涵洞工程:2-5.0×3.0m钢筋混凝土双孔涵57.08m/1座;道路工程:两侧桥头引道615.1m,包括4段挡墙、4条辅道、8处交叉口,主线和辅道土方4.9万立方。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厦成高速跨线桥324.5m/1座,为(3×30)+(30+36.5+30)+(5×3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人行**76m/1座,为(20.0+18.0+18.0+20.0)普通钢筋混凝土连续空心板梁;涵洞工程:2-5.0×3.5m钢筋混凝土双孔涵57.08m/1座;道路工程:两侧桥头引道615.1m,包括4段挡墙、4条辅道、8处交叉口,主线和辅道土方4.9万立方。 |
| 人行**长度减少4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活 动应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合理设计桥涵工程,避免高边坡 深路堑路段和大开挖对水土保持的破坏。路基尽量利用工程弃 土,拆迁建筑等产生的废弃物运至**困瑶消纳场处置。工程 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便道、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 生态景观恢复工作。 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工程沿线的过芸溪安置房、 过坂村、**村、山边村、****小学、****学校 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建设声屏障、绿化隔离、安装通风隔 声窗等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 求。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段和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 施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噪声污染 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的使用,严格控制在 ****学校、医院、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落实施工污水的收集和规范处理措施。合理设置临时 沉沙池、化粪池、隔油池,将施工期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 生活废水收集处理后纳入周边村庄排水系统,禁止污水直接排 入周边地表水体。 做好桥涵工程施工环保工作,选用噪声桩基施工工艺, 及时清理废弃物,避免堵塞水渠等。制定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桥 梁防撞护栏,防止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市政管线纳入共同沟**埋地敷设,并应与主体道路 工程一并实施,污水管的设置应考虑充分收集与接纳沿线截污 区域(包括村庄)近、远期污水的要求。 落实沿线名木古树的保护措施,市级古树名木(榕树: 编号HC004) 应设置警示牌、防护栏等设施保护。因沿线路面 拓宽无法保留的原有行道树等高大乔木应尽量移植利用,减少 砍伐数量。做好沿线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绿化建设工作。 落实工程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避免在施 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炼制沥青,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采 取封闭隔离施工或落实洒水、遮盖等降尘、防尘措施,应设置 合适的洗车点,土方车辆清洗干净方可上路。选用低噪声的机 械设备和施工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活动,敏感路段须在禁 止时段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事先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提 前在工地周围进行公示,告知周围群众,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 格执行《文明施工责任书》的各项规定,在施工招标文件、施 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将环境 保护对策措施明示公布。规定的有关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应当 严格实施,如果不落实,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或者 组织其他单位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按水保方案布设截排水沟、沉淀池、挡土墙、护坡等措施;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均限定在用地红线内;桥涵采用低影响工法,优化路线避开高边坡、深路堑与大开挖区段;路基土石方内部平衡、充分利用弃土;拆迁及施工垃圾全部运至**困瑶消纳场规范处置;施工结束后对开挖面、便道、取弃土场、营地实施覆土、植草、种树等生态恢复,植被覆盖率达标。 针对山边村敏感目标,按环评要求建设绿化隔离带,为临近建筑安装通风隔声窗。验收期间,敏感目标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已配合属地部门完成沿线用地规划衔接,明确道路两侧禁建敏感建筑,严控新增噪声敏感源。 后续对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 施工现场按规范设置临时沉沙池、化粪池、隔油池,施工生产废水(基坑水、养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场地清扫),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周边村庄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期未发生污水直排或污染周边水体事件。 桥涵施工选用低噪声桩基工艺(如旋挖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废渣、泥浆及时清运,设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严禁堵塞水渠。本项目未单独编制危化品运输专项应急预案,依托区域现有应急体系落实管控:执行《****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 版)》《**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3 年)》《****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 修订版)》,全覆盖道路危化品泄漏应急响应、部门联动、现场处置、环境监测及污染修复等工作。同时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路线与时段报备制度,沿途配套智能监测、自动报警设施,实现风险提前预警、及时处置,有效防范运输突发环境风险。 市政管线共同沟,采用**埋地敷设方式,与主体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污水管管径、走向及接入点按环评要求设计,可充分收集接纳沿线村庄及规划区域近、远期污水,满足截污与纳管要求。 国道324东孚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厦成高速跨线桥段)沿线不涉及名木古树。 施工****搅拌站、未现场炼制沥青,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扬尘作业面(土方开挖、装卸、运输)采取封闭隔离、定时洒水、裸土全覆盖(土工布 / 防尘网);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如电动空压机、静音破碎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昼间 7:00–12:00、14:00–22:00),施工期未发生扬尘、噪声扰民投诉。 委托****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编制监理方案与月报;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均明确环保条款、责任分工及奖惩机制;施工现场张贴环保措施公示牌,公开环保责任人、监督电话及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监理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出现因环保不落实被主管部门停工或代执行的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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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的管理,如果遇到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上路时,****管理部门,严格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品溢出、泄漏等事故,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散,保护好地表水体。道路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各种市政管线的建设,使道路营运后,冲刷路面的雨水能够进入雨水管道。确保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雨水管网系统,雨水管网系统要注意维护,保持路面排水通畅,防止路面大量积水。 | / | 建立健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管控,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实行专项管理,一经发现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管理部门,全程严格监控,防范运输事故发生。道路建设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各种市政管线的建设,冲刷路面的雨水能够进入雨水管道。道路建设期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善各类市政管线建设,规范铺设雨水管道,确保运营后路面冲刷雨水能够全部汇入雨水管道,实现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配套雨水管网系统。安排专人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巡查、维护和清理,及时疏通堵塞路段,保持路面排水通畅,有效防止路面大量积水,避免积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无 |
| 1 | ①严格管理道路行使车辆,汽车尾气达标排放,未达标的限期治理; ②要求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对其运载货物进行覆盖保护;③路面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④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能有效吸收CO、NO等污染气体的树木,提高空气质量。 | / | 严格管理道路行使车辆,路面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 | 无 |
| 1 | ①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②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③严格管理和控制车辆鸣笛等,并在声敏感点设置禁鸣喇叭等标志牌;④沿线建筑开发商应结合道路两侧今后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干道声环境控制距离的要求,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中心线60m(距离路肩35m)。同时开发商在建筑设计时应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要求,以确保室内具有较好的声环境,住宅楼朝向道路的门窗采用有足够隔声量的通风隔声窗;将浴室、厨房和电梯间等辅助建筑面向道路的一侧,以消除或减弱交通噪声的影响。⑤采用低噪声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较普通路面可降噪3~5dB(A);⑥对敏感点过**安置房、下社、田洋、崎斗、浦头等前排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使其室内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卧室允许的噪声级(昼间45.0dB、夜间37.0dB)的要求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 ****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交通疏导与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巡查,及时处置交通拥堵问题,保持道路畅通,减少车辆怠速、鸣笛产生的噪声。二是定期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补破损路面,提升路面平整度,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平稳性,降低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三是严格管控车辆鸣笛行为,在崎斗声敏感点显著位置,规范设置禁鸣喇叭标志牌;四是已告知沿线建筑开发商,严格按照道路两侧城市发展规划及交通干道声环境控制距离要求,确保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退****中心线60m(距离路肩35m),同时要求开发商在建筑设计中严格遵循《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要求,住宅楼朝向道路的门窗采用具备足够隔声量的通风隔声窗,并将浴室、厨房和电梯间等辅助建筑布置在面向道路一侧,有效消除或减弱交通噪声对室内环境的影响;五是道路路面采用低噪声改性沥青混凝土铺设,较普通路面可实现降噪3~5dB(A),从源头降低交通噪声 | (2)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山边村崎头第二排1层昼间超标2dB(A)、山边村崎头第一排1层夜间超标7~8.0dB(A)、****学校昼间超标2dB(A)外,其余敏感目标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3)衰减断面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目前的车流量条件下,昼间在60m外、夜间在60m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监测结果表明: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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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