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2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6年—2029年)(项目编号:****)的“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6年—2029年)
1.2服务地点:
**轨道交通2号线保安、安检服务、安检设备维保的项目地点为西津站-坛泽站,共计21座车站的站台、****车站属地范围,1****电站****电站)等运营管辖区域。
1.3项目概况:
1.3.1**轨道交通2号线正线保安、****电站消防应急保安服务
**轨道交通2号线(西津站-坛泽站)共有21座车站(西津站、**客运站、苏卢站、三十三**、秀厢站、明秀路站、**剧场站、**园站、亭洪路站、石柱岭站、**客运站、大沙田站、建设路站、石子塘站、金象站、玉洞站、**路站、玉岭站、那福路站、平良立交站、坛****车站****广场站);1****电站****电站),车站需求保安24小时岗42个及保安运营时间岗38个,主变电站需求消防应急保安24小时岗2个。
1.3.2**轨道交通2号线正线安检服务人员
**轨道交通2号线(西津站-坛泽站)共有21座车站,车站设置安检点共42个,安检服务需求安检运营时间岗139个,安检辅助岗23个。
1.3.3**轨道交通2号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
**轨道交通2号线共设42个安检点,共计42套安检设备,具体为:42套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42台台式液体检查仪、42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42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16扇违禁品智能安检门、26扇普通安检门、21个防爆球、26张防爆毯、21台危险物品存储罐、138把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及42套辅助设备(每套辅助设备包含:开包操作台、安检设备柜、阅图工作站围挡、腰挂式扩音器、手提式扩音器。)。安检设备规格型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1。
1.3.4项目管理人员
**轨道交通2号线正线安保、安检设备维保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需求数量为18人。
1.4招标范围:**轨道交通2****车站的安保服务、****电站消防应急保安及安检设备维保等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仟贰佰叁拾陆万元整(¥****0000.00)。其中,保安、安检服务不含税分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仟零伍拾伍万元整(¥****0000.00),安检设备维保费不含税分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000.00)。
1.6计划服务期:
2号线安保委外服务计划为36个月,计划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2号线安检设备维保计划为28个月,计划时间从2027年5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组织形式: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公司名义参与
投标,****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安保服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标书代写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运输、机场行业安保项目业绩(含保安或安检服务,单项合同人数大于等于300人或单项合同岗位数大于等于120个,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2)安检设备维保: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标书代写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运输、机场行业安检设备维修保养项目业绩(若提供的业绩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则业绩合同需包含5个及以上站点)。
注:证明文件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并能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人数(或岗位数量)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资****管理部或**区或**市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5)被列入****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名单。 标书代写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6.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6.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 jgswj.****.cn/nnggzy/),在**公共**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栏内查找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登陆**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前自行登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cn/#/)注册,以供应商身份入库该平台。 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应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中心9****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标书代写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遵守交易现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3开标地点为:**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九****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标书代写
5.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中国e车网http://www.****.com/、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网https://mh.****.cn/#/、**双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xsk.****.cn/cms/gxsk/webfile/index.html)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纪检监察室0771-****084。
8.****业务监督及联系人电话:陈工0771-****97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3号楼(C座)28楼
邮 编:530029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郑路宁、杨堃、陈思潮
电 话:0771-****321 电 话:0771-****3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