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道路(辽河大街至新开大街)长350米、宽15.5米, **沥青路面4308.34平方米,方砖路面1312平方米;
2 、雨水工程:雨水管道总长400.45米。其中①**承插式DN500II型钢 筋混凝土雨水管网283米;②**承插式 DN600II 型钢筋混凝土 雨水管网117.45米;
3、污水工程:**承插式DN500II型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392.36米
4、照明工程:新增11m 高常规照明路灯13套。
5 、给水工程:给水管道总长为409米。其中①**PE100级dn225 给水管网57米;②**PE100级dn315给水管网352米。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县万和永路(辽河大街至新开大街) 综合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图纸(如有)(草案)
7.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8.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单位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23:59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佳梅
电话:152****6188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
招标人: ****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 ****599
地址: **县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