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 2026 年)HBCQ-2026-037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监督所)
注册地址: **区望湖路66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交易中心交易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资产转让标的与价款
甲方将所持有的 皖F32570,以拍卖的形式以人民币6400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与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按如下方式和期限支付:
签订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交付费用及交易税费承担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2026年6月17日。
第五条 资产交割责任
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产权转让的财产交割和权属证书的移交。
财产交割和权属证书移交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 资产转让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若发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无效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交易中心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中心签证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情况变化,当事双方经过协调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同意的。
4、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存在。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车辆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乙方自行承担竞买成交后的一切风险与责任。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过户完毕,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对车辆品质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中心执 1 份。
转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王子男 (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2026年6月17日
签约地点:**区望湖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