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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政府,面积:1.0872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二、拟使用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用于建设**省**市肇****公司库区扩建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拟使用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政府拟于2026年6月1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使用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委员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所在的乡(镇)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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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