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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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湘江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

2、联系人:何雯昕

3、联系方式:0731-****5185

4、联系地址:**市**区麓谷大道668号

三、入围供应商及产品(服务)信息 1、分包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1) 最低入围分值: 80.85

(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梁子任,程实,徐舟,龙香,张少群

(3) 入围供应商及服务:

1)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NH2栋1601-1613房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70.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所完全响应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公司

地址:**市**区观沙岭街道**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C栋901号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85.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以上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体详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方案》、《项目团队人员投入承诺函》。

3)入围供应商名称:**中****事务所

地址:**路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88.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承诺: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中的全部条款,并按要求执行。无偏离。 承诺单位:**中****事务所 日期:2026年6月16日

4)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马王堆街道紫薇路8号华泰大厦20层2011-2014号房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0.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一、建设目标响应 (1)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2)我方响应 我方严格遵照《预算法》及国家、**省、**市绩效管理政策法规,立足湘江新区财政管理实际,坚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准则,围绕财政资金分配效率、拨付管控、落地效益全链条开展绩效评审、专项评价、绩效管理全流程咨询;所有评价工作以真实业务资料、实地核查数据为支撑,按期编制合规完整的绩效成果文件,保障各项成果客观反映财政资金使用实效,完全满足采购人建设目标要求。 偏离:无偏离 二、服务范围响应 (1)招标文件要求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2)我方响应 本项目服务全域锁定湘江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重点预算支出项目,严****工作部署划分项目批次,全覆盖采购人交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相关业务,不擅自缩小、变更服务范围,按需配合新区财政部门阶段性增派重点评价任务。 偏离:无偏离 三、服务事项六项内容逐条响应 3.1 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我方依托历年**区县财政绩效实操经验,结合湘江新区产业、基建、民生类项目特点,按年度动态搭建、优化绩效指标库;区分政策类、项目类、部门整体支出三类指标,根据上级财政新规、新区政策调整常态化更新指标口径,确保指标贴合新区财政管理实际。 3.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报告编制; 归集上年度新区全部重点项目预算批复、执行、决算资料,分类开展资金投向、执行率、产出效益专项数据分析,按期编制完整合规的上年度绩效分析文稿与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3.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 按照采购人月度/季度监控计划,逐项对接项目主管单位,开展绩效运行跟踪辅导,协助单位梳理执行偏差、完善过程台账,配合完成阶段性绩效运行监控。 3.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提前对接各预算申报部门,从绩效目标设定、指标细化、预算匹配三方面进行前置辅导,逐项审核绩效目标填报规范性,修正不合理指标与预算配置问题,从源头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3.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全流程指导各预算单位规范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统一自评填报口径、模板标准;收齐自评材料后组织专家逐项复核,梳理自评错漏、数据失真问题并出具复核意见。 3.6完成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无条件承接中央、**省、**市、湘江新区财政主管部门临时布置的绩效管理专项摸排、专项调研、资料汇总、专项督查配套等临时性工作,按时限保质办结。 偏离:六项事项全部无偏离 四、服务内容分项响应 (一)1.1 预算绩效评审工作 1. 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 招标要求:组建专家组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指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开展评审,必要时现场核查、问询答辩;项目评审报告≥3000 字,包含项目概况、评审内容、指标优化建议、总体评价、预算核减明细表等六项内容,出具《事前绩效评审报告》《预算核定明细表》。 我方响应: 每个项目固定配置财政、行业、财务三类专家组成评审组,书面资料初审→疑点汇总→必要项目实地踏勘→组织被评单位现场答疑答辩;严格执行报告编制规范,单个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正文字数严格满足 3000 字以上硬性要求,完整包含:①项目概况(立项背景、建设内容、立项必要性论述);②投入经济性、方案可行性、资金合规性评审说明;③绩效目标现存问题及针对性优化建议;④项目综合总体评价;⑤预算明细(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预算、逐项核减理由);⑥补充佐证材料、调研备注等其他内容;同步出具制式《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预算核定明细表》,表格列明全量预算调整数据。 偏离:项目、预算评审无偏离 2. 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 招标要求:评审政策设立/延续必要性、指标合理性、资金合规、保障力度、可持续性,必要现场核查问询;政策评审报告≥5000 字,含政策概况、全维度评审、指标优化、综合评价、配套表单、跨地市对标内容,出具《绩效评审报告》《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 我方响应: 专项政策评审专家组开展资料审阅,到期续评政策追加历史年度效益复盘;存疑事项组织现场走访、单位座谈问询,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定稿评审结论;政策评审报告正文满足 5000 字以上编制标准,逐项覆盖六大模块:①政策内容、资金需求、往期效益复盘;②设立必要性、资金合规、落地保障、可持续性评审;③绩效指标缺陷与整改建议;④政策综合评价结论;⑤全套成果表单;⑥省内周边地市同类政策对标分析;按期一次性交付三份制式成果文件。 偏离:项目、政策评审无偏离 (二)1.2 绩效目标评审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 招标要求:专家组评审部门支出合规、项目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绩效指标、内控制度;按需现场核查答辩,出具≥3000 字评审报告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指标体系遵循:部门职能→任务指标→重点工作→预算项目→核心指标,一部门一套指标。 我方响应: 专家团队围绕部门法定职责逐项审核整体支出合规性、项目落地可行性、预算匹配度、绩效指标科学性、内部管理制度完备度,重点项目落地现场核查与座谈答辩;部门整体支出评审报告≥3000 字,完整涵盖部门职责、全维度评审情况、指标问题及优化建议、综合评价、预算核减明细、补充说明六大板块;严格按照招标逻辑链条搭建指标体系,实现一个部门一套专属核心绩效指标,标准化形成《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正式文稿。 2. 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逐项审核项目立项、投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筹资合规五项内容,统一填制制式《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偏离:无偏离 (三)1.3 绩效运行监控 按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计划归集项目资料、数据分析,筛选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实地核查,按期编制绩效监控总结报告 + 配套评审意见表。 偏离:无偏离 (四)1.4 绩效自评核查 归集各部门绩效自评资料,专家分组逐项复核校验,汇总核查问题,出具正式评审意见表、自评核查总结报告。 偏离:无偏离 (五)1.5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严格遵照《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发〔2018〕34号、国发〔2019〕18号、财预〔2018〕167号、财预〔2020〕10号、湘办发〔2019〕10号、长财办〔2019〕24号、财监〔2021〕4号等国家、省、市绩效管理法规文件开展全流程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所有评价流程、成果编制完全对标现行政策要求。 偏离:无偏离 五、服务人员配备响应(第七条) 总则承诺 我方全员恪守财政绩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允执业,对全部工作成果真实性、准确性全权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采购人对不胜任人员、存在利害冲突人员提出调换要求时,我方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替换,接受采购人履约追责约定。 7.1 项目负责人配置 固定配备1名专职项目总联络负责人,持中级及以上财会/经济类职称,全程驻场对接采购人日常协调、问题处置、进度统筹,全程跟进本项目全周期服务。 7.2 项目团队配置 单个项目最低配置3名全职专职工作人员;批量集中评审阶段合理扩充人力,严格执行单专家年度评审项目不超10个管控标准;项目专家库人员固定,现场核查、书面评审专家名单统一归档,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绝不私自更换评审专家;违规私自换员自愿接受采购人终止合同、赔付经济损失的处置约定。 7.3 专家资质全满足承诺 我方入库绩效专家全部满足六项硬性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第三方绩效评价职业道德规范; 本科及以上财经、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学历,适配绩效评审业务; 从业年限≥5年,其中财政财务/预算绩效管理专职工作满5年以上(可提供社保、劳动合同、过往业绩佐证); 具备项目统筹、多方沟通、疑难问题研判处置能力,可独立完成政策、项目类绩效评价; 无刑事处罚记录,会计、审计、评估从业无过失犯罪处罚记录; 团队分设财政政策专家、行业管理专家、财会实操专家三类专业人才,全周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偏离:人员配置全项无偏离 六、工作成果交付响应(第八条) 1、成果提交要求 1.1 履约前期编制全套项目工作方案:含项目基础信息统计表、全周期进度计划表、专家分工清单、部门自评统一模板、分类绩效指标表、调研问卷等全套附件资料; 1.2 正式评审实施方案列明评审法规依据、分项工作内容、评审步骤、时间节点、专家组组成明细; 1.3 按需交付全品类绩效成果: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自评复核报告、重点项目评价报告、整改问题清单、年度总工作报告,按需配套专项分析报告、绩效培训课件;成果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为表格化制式文档;所有纸质成果加盖我司公章,项目组全体经办人签字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 单批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分项专业报告、单体项目考评明细三部分组成; 2.2 交付标准:纸质版成果一式3套+电子版PDF1套; 2.3 服务周期持续跟进,直至采购人对成果验收通过为止;验收后在服务有效期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成果答疑、条文解读等配套服务。 3、保密与知识产权承诺 3.1 我方对项目获取的新区财政涉密资料、过程底稿、最终绩效成果严格保密;本项目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全权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正式许可,绝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转载、引用本项目相关评价内容; 3.2 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均通过合法合规渠道向采购人及预算单位申领,私自非法取证造成的行政处罚、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独立承担。 偏离:成果交付、保密条款无偏离 七、综合服务保障补充(收尾,不计超限) 我方深耕**省内多地财政绩效第三方服务,拥有**、湘江新区同类绩效评价落地案例,熟悉湘江新区财政管理体制与政策细则,可无缝适配本项目全周期绩效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文件约定全部工作内容。

5)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省**市**区金贸街道金贸西路15号环海商务领馆12层12A房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0.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以上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无偏离。

6)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中意一路1199号生产厂房8栋第二层6号至15号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7.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承诺响应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全部条款。

7)入围供应商名称:******公司

地址:湖****书院路9****广场B3栋2926房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8.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面所有的服务要求。并承诺如下: 承诺函 我公司在参加“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磋商活动,若我司有幸入围承诺: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供应商名称:******公司 日 期:2026年6月17日

8)入围供应商名称:湖****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4栋403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5.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2026-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全部采购要求,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工作规程,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湘江新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咨询全流程服务,全面完成征集文件约定的各项服务事项、工作标准、人员配置、成果交付及管理要求,具体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响应 我方全面响应本项目全部服务事项,可完整开展绩效指标体系搭建与更新、年度预算绩效分析、绩效运行监控辅导、绩效目标审核辅导、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复核及各级财政交办的其他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承接项目类、政策类事前预算绩效评审、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核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专题分析及绩效管理培训咨询等全部服务工作,完全匹配本项目服务范围要求。 1、全面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动态更新,按期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本年度绩效监控咨询辅导、下年度绩效目标规范性审核,做好部门绩效自评辅导与复核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类、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业专家组开展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询答辩,按字数及成果规范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及配套预算核定明细表、绩效目标核定表等全套成果,确保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合规。 3、全面响应绩效目标评审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及单个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严格核查支出合规性、项目可行性、预算合理性及绩效指标科学性,按照规范逻辑梳理形成“一部门一套核心指标”体系,出具合规有效的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4、严格落实绩效运行监控与绩效自评核查工作要求,****工作部署收集整理资料、开展重点项目监控核查、部门自评核查工作,真实核查项目实施及自评情况,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自评核查总结报告及评审意见。 5、严格按照规程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按不低于10%项目资金比例开展现场抽样核查、实地勘验、访谈调研及专家打分,编制不少于1万字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评定绩效等级,如实梳理绩效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可落地的改进建议,全程严格遵守湘江新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6、全面响应专项研究及配套咨询服务要求,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支出标准研究、批量项目专题分析,出具规范的专题分析报告;同步承接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评审争议分析、专项绩效管理咨询等服务,全面满足采购人多元化工作需求。 二、工作纪律、廉政、保密及回避要求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征集文件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制度及回避制度要求,严格遵守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管理制度,****政协议、保密协议,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规定,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采购人及被评价单位监督,规范开展现场核查纪律告知、台账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不泄露、不私自留存、不对外使用项目涉密资料及成果,严格承担相应法律及连带责任。建立常态化沟通汇报机制,及时同步工作进度、上报重大问题、落实采购人工作指令。 三、人员配置要求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人员配置标准,配备专职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稳定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单个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控制专家评审工作量,批量评审时每位专家年度评审项目不超10个。所有入库专家均具备5年以上财务、审计、绩效管理从业经验,专业覆盖财政财务、审计、公共政策、项目管理等领域,职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服务期间保持团队、专家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绝不擅自更换人员。 四、成果交付、归档及知识产权要求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成果交付标准、归档管理及知识产权要求,按规定提交工作方案、评审评价报告、指标体系、核查底稿、专家意见、专题成果、培训课件等全套资料,所有成果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人员签字确认,按要求提交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全程配合采购人审核、答疑、整改完善,直至成果验收通过。严格执行档案分类归档、保管、调阅、移交制度,纸质档案留存5年、电子档案留存10年,严格保密管理。本项目所有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完全归采购人所有,我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擅自对外发布、使用相关成果。 五、服务质量标准响应 我方严格响应国家、省、市、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及行业规范标准开展服务,严格执行采购人工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实时跟进最新政策更新。服务全过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所有评价、评审成果真实准确、合法合规,自愿对出具的全部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进度管理、定期汇报机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全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我方对于征集文件中所有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均响应。

9)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公司

地址:**省**市**区**市**区东塘街道**中路三段589号长****小学综合楼24层2412、2413室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96.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承诺满足征集文件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所有内容,且无任何偏离。

10)入围供应商名称:****事务所(特殊普通****分所

地址:**市市辖区**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5层503

排序:1

服务名称: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

协议折扣率(%):85.00

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标准:(一)建设目标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技术、范围等要求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提供绩效评审、评价服务及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以下简称“评价咨询”),出具相应的绩效评价结论成果。 (二)服务范围 对湘江新区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服务。 (三)服务事项 (1)完成绩效指标体系构建及更新。 (2)完成上年度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及绩效评价报告。 (3)完成本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咨询辅导工作。 (4)完成下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辅导及规范性审核。 (5)完成本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辅导及复核。 (6)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 1.1预算绩效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和《预算核定明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简单叙述、立项的必要性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项目投入的经济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内容);③绩效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政策的政策设立或到期延续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和指标的合理性、政策资金的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论证,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政策,在绩效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经过征求项目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评审结论。 《政策事前绩效评审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包括:①政策概况(包括政策主要内容、预算资金需求、到期政策还需核查以前年度的效益等内容);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策可持续性等内容);③政策目标和指标的问题和建议;④总体评价;⑤成果要求:出具《预算绩效评审报告》和《绩效目标核定表》《预算核定明细表》;⑥其他相关内容(如周边地市政策标准对比等)。 1.2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任务、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在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审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包括:①部门的主要职责;②绩效评审情况(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的合规性和必要性、各支出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实施制度等内容);③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建议;④整体支出总体评价;⑤预算审核明细表(包括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建议金额、核减的理由);⑥其他相关内容。 《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按照“部门核心职能—任务指标—大事要事—预算项目—核心指标”的逻辑链条进行梳理,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 (2)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意见表》。 1.3绩效运行监控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监控核查等工作,并形成总结性报告及评审意见表。 1.4绩效自评核查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部门绩效自评信息并组织专家逐项开展核查等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表和总结性报告。 1.5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人委托入围供应商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资料、核实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聘请相关专家对评价对象评价打分、依据专家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等。 (1)项目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项目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2)政策类预算绩效评价:组织专家组针对每个政策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政策产出”、“政策效益”及“附加指标”构建绩效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项目有关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在政策绩效资料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主持或参加现场询问、答辩,最终出具评价报告。 (3)工作程序: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一是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 ****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政策、财政、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以及有关领域的专家。 三是指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整理分析,作为现场核查参考。 四是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等,科学确定现场核查抽样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现场核查单位,报**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组织专家组赴项目现场核查,通过现场答辩、实地勘验与访谈调研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五是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各级各单位递交自评材料的审核结果,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 六是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说明、评价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整体绩效等级(分优、良、中、低、差5档)。 (4)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入围供应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综合测量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整体绩效水平,诊断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时向**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提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体例大致包括:一是评价项目概要;二是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三是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四是主要绩效;五是存在问题;六是相关建议。 1.6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收集资料、撰写特定领域支出参考标准研究报告,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包含标准内容、适用范围、标准运用、部门职责、支出预算构成、支出预算指标、设置最高控制(限额)标准等。 1.7专题分析报告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对部分领域或批量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提交分析成果报告,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评审(评价)论证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方面。 备注:“批量”委托项目指10个及以上一次性批量委托项目。 1.8其他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绩效管理评审结论争议分析以及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服务要求 1、工作纪律 1.1、严格执行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绩效管理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 1.2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单位就餐者,须按规定交餐费。 1.3严格禁止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1.4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 1.5严格禁止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1.6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1.7严格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要求被检查单位为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 1.8严格禁止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1.9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检查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 1.10严****宾馆。 1.11严格禁止在检查期间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庆典活动。 1.12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检查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严禁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擅自保留、泄露或作为他用。 1.13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泄漏检查信息。 1.14严格遵守其他由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承诺等相关规定。 1.15检查人员应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2、回避要求 2.1入围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 (1)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 (2)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 (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2.2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入围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采购人审定。 3、沟通方式 入围供应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采购人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其他要求 4.1入围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工作进点时,应当向被核查对象(单位)宣读工作纪律,并提交《****小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表》,并按照工作纪律管理好派出人员。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对象(单位)填写本表交回采购人。 4.2入围供应商要其参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风险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追究办法,对出现保密事故和廉政案件的,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有关责任 5.1如入围供应商有隐瞒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入围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一次书面警告: (1)入围供应商不按要求配备评审人员;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3)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工作人员、中途退出或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 (4)入围供应商因项目工作质量不过关而被采购人退回重审的; (5)入围供应商没有合理、正当理由,不承接采购人分配任务。 入围供应商服务期内被给予3次书面警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商资格。 5.3罚则: (1)工作时限控制 1.采购人发出工作任务后,入围供应商逾期不响应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服务费用的5%,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批次项目委托。 2.入围供应商每逾期1个工作日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用的3%(最高扣减30%)。 (2)工作质量控制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技术交底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例如对项目进行审前检查,并提出资料补充清单,如因入围供应商未能履行该项工作,造成项目因资料缺失难以核查或核查结果质量过低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该项目全部工作费用。 5.4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有权扣减该批次项目服务费的50%、解除余下项目的业务委托、取消入围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为压减评审分数; (2)违反国家、省及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3)未经业务委托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工作的有关信息,对未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4)与其他中介咨询单位等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谋****政府利益; (5)引起诉讼或纠纷,给本项目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5在委托业务评审过程中,当发现入围供应商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6入围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委托费用且不作任何赔偿。 5.7入围供应商若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破产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并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要求 入围供应商应完整准确、真实有序地反映和记录事前绩效核查工作过程,分类归集、整理造册、规范存档和保管各类资料;建立委托事项档案;对所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承担保密责任。 6.1存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受托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核查对象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材料;由基础数据采集对象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基础数据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底稿以及其他需要归档保管的资料等。 6.2存档方式及期限:工作底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只保留纸质文档,其他资料档案同时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保存。纸质文档保存期限为5年,电子文档(光盘)保存期限为10年。 6.3目录报备:入围供应商应将归档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目录报采购人。 6.4调阅查询:采购人根据检查、复核、归档等工作需要,有权调阅、查询和复制入围供应商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入围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保管的绩效管理档案材料。 6.5变动移交:入围供应商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将绩效管理档案材料移交存续方管理或移交采购人。 (六)服务质量标准 1、实施要求 1.1 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项目开始之前,入围供应商应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 1.2 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为使采购人随时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入围供应商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1.3 完善的保密措施: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工作期间了解到的会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及其他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 1.4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实时关注**市财政部门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质保要求 2.1掌握政策的要求。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或理论研究经验。 2.2入围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宴请;不得参加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项目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庆典等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不得收受项目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入围供应商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作规程》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合同视为自动终止。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7)《****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8)《**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长财办[2019]24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等。 (七)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考核,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绩效工作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公正准确,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背规定造成工作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设定总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内容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团队,配备数量充足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项目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 7.1项目负责人: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本服务项目的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专职联络工作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委托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工作。 7.2团队成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 3 名专职服务团队人员;批量评审时,为确保评审质量,每个专家所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家组团队稳定,专家名单、实际评审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须保持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专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 7.3专家资质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审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 (3)具有 5年 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财务或绩效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专业能力; (5)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6)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需配备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行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财政财务专家,以便在解决关键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撑。 (八)工作成果 1、成果提交要求 1.1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基础信息表、进度计划、专家团队、自评报告模板、评价指标体系表、调查问卷等。 1.2工作方案:包括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进度计划、专家团队等。 1.3.绩效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意见、项目/政策事前预算绩效评审报告、绩效自评核查报告、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整改清单、工作总报告等绩效结论,以及专题分析报告及培训课件等其他委托方认定的第三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成果材料。入围供应商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绩效结论可按照表格形式出具。正式提交的所有成果材料,均需要入围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组成员签名确认。 2、成果提交形式 2.1结合每次工作任务,考评成果由总报告、专业分项报告、项目考评情况三部分组成。 2.2成果形式:考评成果报告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2.3成果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考评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保密和知识产权 3.1入围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文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过程分析内容和最终技术成果保密。该项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如入围供应商在向社会公开发布与本考评成果相关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3.2入围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所需获取的资料应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的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我方完全响应且满足上述所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双方共同协商。代理费299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99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益多、胡尚

联系电话:0731-****7526

地 址:**市**区道坡小区A-8栋1单元至2单元一楼门面

征集人:****

2026年06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8
候选人公示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2026年-202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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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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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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