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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审批 | ||
| ****分局 | ||
| 2026-06-10 | ||
| 关于****“皖西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园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皖西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园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564-****754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皖西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园改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外环路以北明盛环保以西,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新增颚破机、圆锥破、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新增1条管廊原辅材料砂石生产线。项目改建完成后,企业新增砂石原辅材料产能100万吨/年,其中55万吨/年砂石产品专供厂区原有皖西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园主体项目使用。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32建筑用石加工;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的建筑用石加工。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堆存扬尘、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卸料扬尘等;项目运输扬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企业在厂区进出口设洗车槽,定期派专人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堆存扬尘通过设置半敞开式原料库,装卸时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在原料库物料堆放区及装卸作业区设置喷淋降尘等方式降低影响;给料粉尘通过在上料区域喷淋洒水降低粉尘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在颚式破碎机和圆锥破碎机上方设密闭罩、出料口皮带输送机受料点设局部密闭抽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破碎粉尘经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粉尘通过在振动筛上方设密闭罩、出料口皮带输送机受料点设局部密闭抽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筛分粉尘经1套高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石粉料间粉尘在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排放粉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41-2024);管廊生产线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改建项目排放颗粒物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和表2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包含抑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喷淋系统用水。项目抑尘用水主要采取生产车间、成品仓库顶部设喷淋喷雾进行降尘,道路采取洒水等方式降尘;车辆冲洗废水收集依托现有工程进出口车辆冲洗平台的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喷淋系统用水随物料进入产品;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强化生产管理,选用低噪声风机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的标准;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和沉淀池泥砂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用,废布袋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泥砂定期清理,****砖厂**化利用;危险废物包含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