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环保回收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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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环保回收处置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选择一家环保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提供环保处置服务。
注:回收单位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参加报价的回收单位需具备回收电池的相关资质和证书,或在本项目确定后具备有相关回收电池资质的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关系。
5.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本项目平均增幅率最高者为此项目成交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括HW49;或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包含HW49代码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关系;
2.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与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关系;
3.具备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完成时间:****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回收报废资产工作。
2.服务地点:****事业单位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1)回收单位需要现场核对回收清单与报废资产批复/会议纪要,确保回收品类、数量正确,不得拒收、漏收报废资产;回收单位需将回收****财政局,我局将不定时抽查,如发现不合格行为将视为单方面违约,可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各项经济损失;
(2)回收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环保及安全操作规程,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3)回收单位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留存、传播或泄露任何与报废资产相关的信息及数据;回收作业人员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4.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回收单位开始服务后,回收单位每次完成回收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国库支付价款。
(四)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络领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163.com)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进行网络领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方资质+有效处置**协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方资质+有效处置**协议)、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4.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6月26日13:30-14:00(**时间)
2.地点:****(地址:**市****广场8号楼2505)
(六)开启
1.时间:2026年6月26日14时00分(**时间)
2.地点:****(地址:**市****广场8号楼25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武工、王工、金工

联系电话: 0411-****2165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本级)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9516

传真: /

地址: 明珠广场一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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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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