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安徽-池州-青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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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开发区**园杨田路与酉华路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皖欣****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概况: ****年产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技术改造项目(一****经济开发区**园杨田路与酉华路交叉口西北侧。****开发区**园工业用地100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生产厂房及办公楼等60000平方米,整体搬迁(搬迁距离约2.7km)原厂区生产设备及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含原有电镀生产线);购置热处理生产线、涂油生产线、线材酸洗磷化皂化线、磷化生产线、锌铝涂覆生产线、涂胶生产线等设备,配套给排水、消防、绿化等辅助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3.8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的能力。二期依托一期生产厂房建设金属制品表面处理生产线等设备,形成年产4.2万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零部件及高端紧固件的能力。本次仅针对一期。项目总投资10.08亿元,其中一期投资8亿元,一期环保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投资1.25%。****信息化局首次于2025年8月26日以青科工信技改[2025]43号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表面处理生产线密闭建设,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和氟化物经密闭抽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冷镦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加温渗碳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燃烧处理;打磨、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高温除油、淬火、涂胶和锌铝涂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抽风后经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氯化氢、硫酸雾和氟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非甲烷总烃(淬火、涂胶、锌铝涂覆工序)、甲醇(加温渗碳、锌铝涂覆工序)和异丙醇(锌铝涂覆工序)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2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处理站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通过专管(地上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其中总铬在厂区预处理系统排口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间接排放标准;厂区总排口其他因子(pH值、COD、氨氮、SS、石油类、总磷、氟化物、总锌)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间接排放标准,BOD5****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槽液、废油、污泥、废活性炭等)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并采取焚烧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500m3),完善厂区监测预警装置,配备足够的事故应急物资,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园区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 (八)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全厂废气污染物烟(粉)尘新增排放量2.043t/a、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1.488t/a;废水污染物中COD新增外环境排放量1.795t/a、NH3-N新增外环境排放量0.1795t/a;不新增重金属总铬排放量。 (九)加强现有设备拆除过程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拆除工作,现有生产线等主要设备拆除****环境保护部公告78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总提出的防治措施,确保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调试或生产。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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