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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许可决〔2026〕103号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对2026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作出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748家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174家单位延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44家单位延续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相关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1)。将9家单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1家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2家单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2)。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咨询电话:010-****8000〔技术〕,010-****2145/2526〔业务〕;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取得资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水利部将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1051号),动态核查有关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其资质证书标注异常并予以公示,停止受理其资质申请,视情况变更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6年6月16日